2023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概况
- 江奕云
- 2024-10-30 19:18:04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美丽的山城重庆,一个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山青水秀,丰姿卓越,孕育了重庆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原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七研究院,始建于1983年,原名“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3月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12月被重庆市教委确定为重庆市级示范学院重点培育单位。是重庆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现有江北校区和江津校区两个校区,占地402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11万元,各类馆藏图书51万册,并配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学院拥有设备精良、管理先进的12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63个实验实训室。并依托航天企业,建设了153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学院设有6个系部、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学院、成教部等教学单位,开设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数控技术(航天制造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等47个专业。其中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4个,国家紧缺技能人才专业3个,中澳(重庆)职业教育与培训推广项目专业1个,院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已建成重庆市示范专业1个,重庆市特色专业2个。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8000余人。有教职工521人,其中专任教师312人,教授6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75人,讲师、工程师12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9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的72%。此外,还从航天军工等企事业单位聘请了百余名名技术、管理骨干和能工巧匠兼职任教。
在25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教职工发扬航天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和我院“敢为人先、严谨务实”的作风,树立了“勤学、自强、敬业、创新”的优良校风。以“面向航天,面向重庆;服务航天,服务重庆”为办学宗旨,在高职教育的探索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开放办学、科学管理、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构建了“校企一体、产学结合、职业导向、立体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确立了“建设以电子信息、制造技术为主,适应重庆经济发展和航天事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体系,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办成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定位。
建校以来,学院为航天和社会培养了13000多名高技能人才,多数已经成为各行各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骨干。学院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航天科技集团管理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党政干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点”、“重庆市中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重庆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00年以来,为航天和重庆市企事业单位培训职工3万余人次。为重庆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航天军工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已得到广泛的认可。
学院是重庆市第一所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高职院校,先后被授予“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甲级优秀学校”、“航天七院安全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精神文明先进集体”、“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学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园林式单位”、“市容整洁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及第七研究院、重庆市政府及市教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全体教职工努力发扬“航天三大精神”,以争创重庆市示范性高职学院为契机,充分发挥“行业办学,校企同源”的优势,与航天企业深度融合,全面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把学院建设成为行业办学校企合作的典范、工学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典范和在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特色高职院校。
设有服装设计、营销与策划、会计电算化、金融与证券、电子商务、影视多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等专业。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的重点专业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第一条: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二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各专业录取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所学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p#分页标题#e#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
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5、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6、对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录取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执行。
7、对于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原则上以专业、文考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投档录取。
学费标准: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专业不同在5300元/年—10000元/年之间。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为:普通宿舍500元/年、公寓800—1200元/年。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情况- 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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